細説明朝全文免費閲讀/洪武和黎東方和朱元璋在線閲讀無廣告

時間:2017-09-04 01:49 /免費小説 / 編輯:小言
精品小説《細説明朝》是黎東方所編寫的現代歷史傳記、歷史軍事、技術流類小説,本小説的主角洪武,明朝,朱元璋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一九、梁王巴匝剌瓦爾密 朱元璋在洪武四年受明昇之降,拿下四川與今天屬於貴州省的遵義一帶。 次年,洪武五年(1372年),他派遣一位“翰林院待制”王褘【yi】,到...

細説明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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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、梁王巴匝剌瓦爾密

朱元璋在洪武四年受明昇之降,拿下四川與今天屬於貴州省的遵義一帶。

次年,洪武五年(1372年),他派遣一位“翰林院待制”王褘【yi】,到雲南昆明去,傳諭給元世祖的苗裔,“梁王”巴匝瓦爾密,他獻出雲南,免得用兵。

梁王巴匝剌瓦爾密遲疑不決,雖則對王褘招待得很好。最,在洪武六年年底,於來自和林的“北元”欽差脱脱的責難之下,終於把王褘殺了,表示對元朝忠心到底。

朱元璋又兩次派了代表去:在洪武七年派元朝威順王的兒子,[已經降明的]伯伯,在洪武八年派湖廣行省參政,吳雲。伯伯到了昆明,向梁王投降;吳雲走到中途,被同行的一個“鐵知院”殺了。鐵知院本是梁王的臣子,曾經奉粱王之命往和林,被徐達俘虜,押應天,朱元璋他陪同吳雲去昆明,説梁王。 又過了六年,到洪武十四年(1381年)九月,朱元璋才下命令,對梁王用兵。兵分兩路,一路是奇兵,由永寧(四川敍永)南下,烏撒(貴州西北部,包括雲南的鎮雄),另一路是正兵,由遵義南下,經由今天的貴陽、安順(在當時做普定),以曲靖為目標。

奇兵的指揮者,是郭英,歸正兵的總司令,“徵南將軍”傅友德節制。傅友德的左右,另有將藍玉和沐英二人。這兩人的名義,都是“徵南副將軍”。

傅友德在十二月間,抵曲靖,與梁王的大將達裏對壘。雙方的兵似乎均在十萬人左右。戰的結果,達裏大敗,被俘了兩萬多。粱王在昆明聽到消息,出城,到普寧州的忽納砦,燒了龍袍,跳滇池自殺。傅友德取得昆明。

那時候,郭英尚在烏撤的赤河邊,與梁王的另一大將實卜,相持不下。傅友德回師而北,對實卜家工,實卜吃不消,丟下三千多屍首逃逃走。

雲南,以及貴州的所有其他地區,其也逐漸成為明的領土。大理的土司段世,在洪武十五年閏二月被沐英活捉。雲貴許多苗胞部落(泰緬等族),都歸附了大明皇帝。“八百媳”、“金齒”等等,也是如此。

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正月設置“貴州都指揮使司”,在洪武十六年二月設置“雲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”。貴州都指揮使司到了明成祖永樂十一年,被升為“貴州等承宣布政使司”,也成了一個“完全的省”。

二○、開國規模——甲、裏、州、縣

朱元璋在貴州設“都指揮使司”,在雲南設“承宣布政使司”,似乎是“例行公事”,實際上不但不是例行公事,而且充分顯現了他本人和他的左右的政治能與責任

辛亥以的中國歷史,沒有真正的革命,只有朝代的更換。有些新朝代比舊的好,有些新朝代與舊的如出一轍,或甚至更。明朝比元朝好。好在什麼地方?好在把元朝的官制、軍政、財政、育、經濟,改了很多。

就官制而論,在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兩方面都有更張。縣以下的機構,在元朝有所謂“社‘,以五十家為單位,設一個社。在明朝,是以十家為單位,稱為甲,設一個甲首。十個甲,成為一里,設一個裏。裏任期一年。城內的裏,稱為坊;近郊的裏,稱為廂。坊和廂的職權,與裏相同:一方面幫助執行中央與省府州縣的政令,一方面領導本里的公益事業,兼為無形的仲裁法法官,解紛息訟。比起元朝之只有”勸農“的社,步多了。

縣的一級,明朝和元朝比起來,值得注意的是人員減少:減去了縣尹之上的”達魯花赤“,與縣尹之下的”尉“。縣尹改稱”知縣“,由從六品降為正七品。知縣以下,設縣丞、主簿、典史各一人。元朝的縣,設典史二人。元朝的中級縣與下級縣,不設縣丞。明朝的中下級縣則不僅不設縣丞,有時候連主簿也省了(倘若户不及二十個”裏“),事務統由典史兼辦。

縣之上,有府有州。元朝的府,分為總管府(路)與”散府“(府)二種,總管府的漢人官稱為”總管“,散府的漢人官稱為知府。總管與知府之上,均有蒙古人或目人充任”達魯花赤“。明朝把達魯花赤裁了,”路“一律也稱為”府“,元朝的總管是正三品,知府是正四品,明朝的知府一概是正四品。元朝總管府的屬官,有同知、治中、判官、推官、經歷、”知事“,照磨、譯史(翻譯官)、儒家授、學正、學錄、蒙古授、醫學授、授、司獄、丞,平準行用庫大使、副使,織染局局使、副使,雜造局大使、副使,府倉大使、副使,惠民藥局提領,税務提領、大使、副使,[管理户籍的]錄事司錄事、司候、判官、典史。户少於二千家的總管府,與一般的”散府“,官員較少。明朝把知府衙門的官員,減少到寥寥可數:同知、通判、推官、經歷、照磨、檢校、司獄。推官以下,每職均只一人。經歷與照磨,約略相似於今天的文書主任與收發,檢校很像今天的校對與監印。

二一、州、省

有一些元朝的”散府“,到了明朝,被降為”州“。元朝的州,分為上中下三等。上等州設達魯花赤、州尹、同知、判官、知事、提控案牘。中下等州不設知事,而設”吏目“。下等州不設提控案牘。明朝的州分為兩等:一等的做直隸州(直屬於省的州),原則上與”府“相等,但官員於知州以下僅設同知、判官、吏目。知州的官階是”從五品“,比知府低一級半。元朝的州尹,是”從四品“。

明朝的二等州,做”屬州“(屬於府的州),在原則上與縣相等。

府以上的機構,住元朝做”行中書省“、”行樞密院“、”行御史台“,簡稱為”行省“、”行院“、”行台“。這三樣機構的管轄區域並不一致。行省約略等於明朝的省,而數目較少。行院視軍事的需要,因時因地而設。行台的設置,除了江南與陝西兩處以外,其他無規律可言。元朝而且有所謂”中書分省“、”樞密分院“(不曾有過”御史分台“),其臨時與”代表中央“的彩,較之行省與行院更為濃厚。行省、行院、行台,也本是中央機構在地方上的辦事處,並非地方政府。中央的丞相、平章政事、參知政事、知院等等,可以兼行省的丞相、參知政事、知院等等。中央也可以在行省另設丞相以下的雷同於中央的官,而並不派遣中央官兼任。很顯然的一種果,是行省行院成尾大不掉。雖則丞相在行省很少設置,而平章政事、參知政事等等,或此或彼,或多或少,是常設的。行院呢,也常有所謂知院、同知、副樞、僉院等等。行台呢,也有所謂御史大夫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治書御史等等。全國又分成二十二”“,每設提刑按察使及其屬官。在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以,提刑按察使改稱為”肅政廉訪使“。 明朝在洪武九年以,沿襲元朝的行省制度,不曾有多大改革;到了洪武九年,一舉而創立十二個”承宣布政使司“,以代替元朝的行省。(其中的一個,做”北平承宣布政使司“,在明成祖永樂元年改稱為”北京“[直轄區];明英宗正統年間,把”北京“改稱為”京師“,所謂北京與京師,均兼指北京城及其直轄區,老百姓為了避免混淆,稱北京城為京城或京師,稱它的直轄區為”北直隸“。原來的南京所直轄的”直隸“,被老百姓稱為”南直隸“。)

洪武九年的十二個承宣布政使司,是①浙江、②江西、③福建、④北平、⑤廣西、⑥四川、⑦山東、⑧廣東、⑨河南、⑩陝西、⑾湖廣、⑿山西。

洪武十五年,增設雲南;永樂元年,減去北平;永樂十一年,增設貴州。於是,明朝的省定了型:直至清兵入關為止,明朝有兩個直轄區(京師與南京),也就是兩個直隸,十三個省。

二二、布政使司、分守;按察使司、分巡

明朝的”承宣佈政使“,不是中央官,而是最高的地方官。每一個承宣佈政使的轄區,稱為”承宣布政使司“,簡稱為”布政司“,而不稱為’行省”。在正式的文件中,為了避免“行省”兩個字,地名下面加上“等處”。例如,江西“行省”,被稱為“江西等處布政使司”。所有的布政使,不分左右,官階概為“從二品”,不像元朝之有時以中央的正一品丞相與從一品平章政事,派到行省來,或另派“專任”的行省丞相與從一品行省平章政事。

元朝尚右,明朝尚左。元朝在行省的編制上有所謂“右左丞相”,與“右左平章政事”,等等,並不填。明朝的每一個布政司,在編制上有左右兩個布政使,與從三品的左右兩個“參政”(參知政事),以及無定額的從四品左右參議,——事實上也不填

元朝的行省衙門,等於是小規模的中書省(行政院)。明朝的布政司衙門,除了參政、參議而外,屬官僅有經歷、都事、照磨、檢校、理問、副理問、提控案牘、司獄、庫大使、副使、倉大使、副使,與四個局(雜造、軍器、泉、織染)的大使、副使,共只二十個人而已。(官下面的胥吏,未計在內。)

每一個布政使司,有“督冊”若人,“督糧”一人,“分守”三人至八人。“督冊”無定額,有設有不設。督糧很重要,差不多是今的糧食處,不過在任務上是專管徵收田賦,不管增產,分守,無甚實權,是府省之間的一種催辦公事的人。大省如“湖廣”(包括今的湖北湖南二省),設有分守八人,駐在武昌、鄖陽、澧州等處,稱為“武昌”、“下荊南”、“上荊南”等等。小省如山東,僅設分守三人,稱為濟南、東兗、海右,都駐在省城。

這些員,均由布政司的參政參議兼任。

布政使所主管的是民政。司法也管,但主管司法的是提刑按察使。因此之故,布政使的屬官之中有所謂“司獄”;提刑按察使的屬官之中,也有“司獄”。把司法和民政完全劃分,在中國的歷史上,是國民政府奠都南京以才開始推行的事。明清兩朝及其以的中國人,沒有這個司法與民政劃分的觀念。知縣與知府均“兼管司法”。布政使因此也多少有點司法權。但是,提刑按察使在司法範圍內是一省的最高負責人(差不多等於今天的高級法院院),而且兼有一部分的監察權

明朝有十三個提刑按察使,與承宣佈政使平行,而官階略低:正三品。提刑按察使的衙門及其轄區,稱為“提刑按察使司”,簡稱“按察司”。司裏有若正四品的副使與正五品的僉事,兼任本省的“分巡”。分巡的衙門稱為“按察分司”。有時候“分巡”本人,也被老百姓稱為“分司”。全國共有四十一個“分巡”,但是各布政使下而的“分守”卻有六十個之多。

二三、巡、總督

明朝在洪武年間沒有巡與總督。

最初的一個巡,發表於永樂二年(1404年)。明成祖委派了一個職司監察的七品官“給事中”雷填,“巡廣西”。所謂巡,在當時只是中央官的一種臨時工作,而並非固定的官職,更沒有如同清朝一樣,成了事實上的省級最高官。明宣宗宣德年間以,巡才漸漸地多起來。到了明朝末年,差不多每省均有,但是轄區有大有小,並不與布政使的轄區相文河,而且在職務上也是偏重軍事,常常在官銜上加了“提督軍務”,或“贊理軍務”的字樣。

最初的一個總督,似乎是明景帝景泰元年(1450年)所發表的“總督湖廣貴州軍務”王來。王來那時候已經以“都察院副都御史”的資格,“巡河南等處”。總督是他的一個臨時兼銜,為了於調發節制湖廣與貴州的兵討伐造反的苗民。

第二個最早的總督,是景泰二年的“總督漕運,兼提督軍務,巡淮揚廬鳳四府、徐和滁三州”王竑。王竑正如王來一樣,集巡與總督二銜於一。他們兩人的本職,也均是“都察院副都御史”。所不同的,漕運是一種經常的政務。因此,漕運總督成了固定的官職,直至清朝末年。其他各地的總督,以越來越多,大都是為了軍事上需要有一個官,來節制兩省或兩省以上的兵員與糧餉。崇禎年間的內憂外患紛至沓來,總督因此也特別多。

明朝的巡與總督,均沒有什麼特別的官階。他們的官階大小,以各人的本職為定。倘若某人是“副都御史”,那末,他仍是正三品,不因兼了巡或總督而升高一級或半級。

到了清朝,順治十年以,巡與總督不再是出巡的或出征的中央官,而是“加”上中央官銜的“外官”了。總督所“加”的官銜,在康熙三十一年被明文規定:兵部左侍郎或右侍郎,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。倘若本人已當了任何一部尚書,則一律稱為兵部尚書。巡所“加”的官銜,在雍正元年也獲得規定:各部侍郎出的,加銜為“兵部右侍郎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”;不是侍郎出而當到內閣學士的,只加“右副都御史”,不加“兵部右侍郎”。再其次,只當過四品京堂、按察使,或左僉都御史的,只能加一個“右僉都御史”。

這些規定,其有過不少次的修改。但是,官階相當固定。直至宣統之時,清朝的總督是“從一品”,巡是“從二品”。總督在咸豐以,兼管軍民兩政,是巡事實上的上司;咸豐以,巡的權被提高,與總督形成“分省而治”,總督只能在所駐的一省有全權,倘若這一省已裁去巡

二四、都指揮使

洪武年間,各省既無巡,亦無總督,最高的軍事負責人是“都指揮使”。都指揮使的衙門及其轄區,均稱為“都指揮使司”。這都指揮使司與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,並稱為“三司”,分別主管一省的軍政、民政與監察。

都指揮使的轄區,與布政使的轄區並不文河。例如,在洪武八年,十三個都指揮使司之中,有一個遼東都指揮使司,而當時並無“遼東省”。洪武十四年,增設貴州與雲南都指揮使司與一個所謂“中都(開封)留守司”。洪武二十年,再添一個“大寧(熱河平泉)都指揮使司”。加起來,一共是十七個。

在這十七個都指揮使司之中,浙江、遼東、山東,屬於左軍都督府;雲南、貴州、四川、陝西、廣西,屬於右軍都督府;中都、河南,屬於中軍都督府;湖廣、福建、江西、廣東,屬於軍都督府;北平、山西、大寧,屬於軍都督府。

此外,又有三個“行”都指揮使司,地位略低,一在福建,管建寧、延平、邵武、汀州、將樂;一在山西,管大同、蔚州、朔州;一在陝西,管今甘肅的武威、張掖、酒泉,以及青海的西寧一帶。 明成祖遷都北京,把北京都指揮使司取消,部隊改為“軍”。明成祖也把大寧都指揮使司移到保定,在事實上把熱河東邊的領土放棄。

明宣宗添設了一個“萬全都指揮使司”,管轄來的察哈爾南部與綏遠的興和等地。

明世宗添設了一個“興都留守司”,以承天衞(今湖北的安陸)為中心。此外,又有兩個新的“行”都指揮使司,一在四川,管今的西昌一帶;一在湖廣,管今的湖北省的西部與西北部。 都指揮使,勉強可比對抗戰期間的“軍管區司令”與“保安司令”。在他的下面,有若“衞”及若直屬的“所”。每一個衞,通常有五千六百名世襲的兵與軍官。衞下面有五個千户所。每一個千户所,包十個百户所。每一個百户所,包兩個“總旗”。每一個總旗,包五個“小旗”。

“都指揮使”的地位,不是世襲的。但是,只有屬於“指揮使”一級的世襲的“世官”,或考中武科舉的人,才有資格被任命為“都指揮使”。世官共有九等:指揮使、指揮同知、指揮僉事、衞鎮、正千户、副千户、百户、試百户、所鎮。這些世官,依照明朝的“軍民分籍”的制度,是一種沒有封地而有祿田,沒有人民而有部隊的貴族。

二五、軍民分籍、衞所

軍民分籍,是把老百姓分為兩種。一種是“軍”:每家世世代代要有一個人當兵或軍官。另一種是“民”:世世代代均免除兵役(除非是志願投軍的)。政府的户籍,因此也有兩,一是軍户,一是民户。

這是來元璋所手創的奇特製度:綜了漢的屯田,唐的府兵,與宋的尺籍。他很以此種軍民分籍自豪。他説:“朕養兵百萬,不費國家一錢。”

他早就在佔有和州之時,試行軍士屯田:拿下了集慶(南京)及其外圍以,更是十分注意於此。他的軍隊,從不缺乏糧餉,因此才能做到對人民秋毫無犯,到哪裏均受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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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黎東方 類型:免費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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